廉政警示(第十七期)

中共北京中医药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党支部   2025年4月3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 5 起违纪违法问题

 

1.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青海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发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经查,杨发森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借用车辆;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赠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贪欲膨胀,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发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2.海关总署原党委委员、副署长孙玉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孙玉宁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搞钱色交易;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干预公共财政资金分配;贪婪腐化,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玉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3.黑龙江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张子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经查,张子林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规超标准接待;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调转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执纪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作调转、工程承揽和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张子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违法;廉洁底线失守,擅权妄为,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党的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4.四川省德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陈天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经查,陈天航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陈天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及孳息一并移送。

5.中储粮储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刘福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经查,刘福群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调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名表等礼金礼品;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隐匿不报代持房产和股票;从中储粮储运公司离职后搞“政商旋转门”,到与中储粮系统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领取高额薪酬;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利用在中储粮系统长期从事基建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力,在新建粮仓特别是招投标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福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